李清如:日本与中东欧经贸合作的动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清如在《日本学刊》2021年第1期发表《日本强化与中东欧经贸关系的动因、布局及影响》(全文约2.4万字)。


在中东欧16国中,有11个国家先后成为欧盟成员国。日本通过与欧盟签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开展经济领域对话等方式,在欧盟框架下展开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另一方面,由于中东欧国家之间在经济发展程度、地理位置、历史文化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对不同的地区,日本的合作机制亦有所不同。在贸易和投资领域,日本对中东欧的进出口贸易额明显增长,在当地进行投资的日系企业数量也不断增加,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日本对欧盟贸易和投资的总体增长速度。


(一)日本对中东欧的合作机制

1.欧盟框架下的合作

日本与欧盟自2013年开始就经贸协定展开谈判,2018年7月签署“日欧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日欧EPA”),并于2019年2月正式生效。按照该协定,日本对欧盟出口的商品逐步达到99%免关税,欧盟对日本出口的商品逐步达到94%免关税。“日欧EPA”覆盖作为欧盟成员国的11个中东欧国家。日本对中东欧的出口以机械设备、汽车及零部件等产品为主。2018年,在日本的中东欧主要贸易对象国中,波兰从日本进口的机械和运输设备占其自日本进口总额的约56%,捷克则达到约71%;匈牙利从日本进口的发动机、汽车、电气电子设备和一般机械占其自日本进口总额的约73%。此外,绿茶、牛肉等农林水产品也是日本迫切希望打开当地市场的领域。在中东欧对日本出口方面,除机械设备、汽车及零部件占有较高的份额外,农林水产品、原料制品、纺织品、化学和医药制品等也是主要出口商品。

此外,日本与欧盟在商业、科技、开发援助等领域设有各种合作机制。1999年,日欧商务圆桌会谈开启,由日本和欧盟每年轮流举办,召集双方企业界人士,就强化日欧经济关系提出建言,到2019年已举办21届。2009年,日本与欧盟签订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建立日欧科学技术合作联合委员会,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谈,近年来的重点是对信息通信技术、量子技术、人工智能、健康老龄化、太阳能电池、卫星情报等展开研讨,并共同提供资金,促进研究人员的交流和研发。2010年,日本和欧盟就开发援助政策设置对话机制,对双方在亚洲、非洲等地区的援助进行协调,以促进日欧第三方市场合作,迄今已举办六次对话会议。          

2.多样化地区合作机制

在与欧盟加强对话与合作的同时,对于欧洲其他国家或地区,日本也通过多种模式展开合作。例如,2007年,面向格鲁吉亚、乌克兰、阿塞拜疆、摩尔多瓦四国,设立“GUAM+日本”会议;2010年,日本申请成为“黑海经济合作组织”的对话伙伴。在中东欧地区,日本的区域合作主要集中于维谢格拉德集团四国、波罗的海三国以及西巴尔干地区。

维谢格拉德集团包括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四个国家,是日本在中东欧进行贸易和投资的主要对象。2003年至2004年间,日本与“V4”就建立合作与对话机制(简称“V4+日本”)达成协议。“V4+日本”不仅涉及经贸领域,也涵盖政治、安全、价值观、科技等多个领域,既有首脑会谈、外长会议,也有政策对话、专项研讨会,是日本在中东欧地区合作级别高、层次多、发展时间较长的一项机制。2013年,首次“V4+日本”首脑会谈召开,双方合作升级。2018年10月和2019年4月,“V4+日本”第二次和第三次首脑会谈相继召开,贸易、投资、科技均为重要的会谈内容。时隔五年后连续召开两次首脑会谈,可见日本对该地区重视度的提升。同时,以“英国脱欧”“全球经济与自由贸易”“科技与创新”等为主题的经济相关会议也在陆续举办。

波罗的海三国包括爱沙尼亚、立陶宛和拉脱维亚,毗邻北欧,因此首先被纳入“北欧·波罗的海八国+日本”(“NB8+日本”)框架中。该框架包括北欧五国和波罗的海三国,以“女性活跃”“北极合作”“科技创新”为三大议题,2013年11月和2014年10月分别举行外长会议和首脑会谈。2018年1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出访中东欧六国时,进一步聚焦波罗的海地区,提出构建“日本—波罗的海合作对话”机制,并陆续举办两次对话会议。此机制在经济方面更侧重5G、人工智能(AI)、生命科学等高科技领域以及交通物流等领域。在这一机制下,为表达日本经济界对波罗的海合作的重视,2018年10月,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组织日本经济代表团赴波罗的海三国进行考察;2019年10月,由16家日本企业组成的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简称“经团联”)代表团再次赴波罗的海三国考察。

西巴尔干地区包括阿尔巴尼亚、波黑、黑山、北马其顿、塞尔维亚五个国家。在中东欧16国中,除西巴尔干地区五国外,其余11国已经加入欧盟。欧盟为促进成员国均衡发展,设立了欧洲结构和投资基金,主要用于促进区域和城市开发,改善社会治理,加强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融合,推动农村、海洋与渔业发展等。因此,对于已经成为欧盟成员国的中东欧国家而言,其经济援助主要来自欧盟基金,而日本对中东欧的经济援助则主要面向未成为欧盟成员国的西巴尔干地区。2018年1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塞尔维亚访问时提出“西巴尔干合作倡议”,强调加强与各国间对话,发掘新的援助项目,为西巴尔干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改革提供支持,协助其推进加入欧盟进程。为配合“西巴尔干合作倡议”,日本外务省和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在2018年12月召开的“西巴尔干商业研讨会”上,邀请了西巴尔干各国商会代表和日本企业界人士,探索日本企业在当地的投资机会。

 

(二)日本对中东欧的贸易和投资动向

维谢格拉德集团四国是日本对中东欧贸易和投资的主要对象。2000—2008年间,日本对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的进出口贸易总额显著增长。2009年以后,受全球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欧洲经济增速整体下滑,日本对当地的贸易也出现波动。另外,统计口径和汇率变动也是重要原因。波兰、匈牙利、捷克按欧元计价的对日贸易总额在2009—2015年中相对平稳,而以美元计价的贸易数据则波动较大。尽管如此,从2015年开始,日本对维谢格拉德集团四国的进出口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由2015年的75.69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98.08亿美元。2019年,在日本对中东欧16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中,维谢格拉德集团占比超过七成。日本对波罗的海三国和西巴尔干地区的贸易额比维谢格拉德集团低,但从2014年起也呈现上升趋势。其中,日本对波罗的海三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由2014年的4.99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9.93亿美元,对西巴尔干地区的进出口贸易额由1.23亿美元增长至4.37亿美元。

在投资方面,由于日本对中东欧地区的投资数据不像对东亚、东南亚、北美、西欧那样健全,一些投资项目的金额也未对外公开,在此以当地日本企业数量为主要观测对象。2004年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加入欧盟后,2005—2010年间,日本在维谢格拉德集团四国设立的企业数量迅速增加,由379家增长至631家;此后增速放缓,2015年以后再次显著增长,由2015年的654家增长至2019年的846家。这一态势与同期双方贸易额的增长相对应,体现了贸易和投资的相互作用。2019年,在中东欧16国的日系企业总数中,维谢格拉德集团占比达到七成左右。波罗的海三国加入欧盟后,当地日系企业数量也持续增长,特别是在2015—2019年间,由55家上升至107家,增长近一倍。对于西巴尔干地区,虽然日本以经济援助为主,但在当地的日系企业数量也有所增加,由2005年的10家上升至2019年的44家,其中半数以上在塞尔维亚。

虽然日本对中东欧的贸易和投资在欧盟中占比还不高,但是近年来增长速度较快。2015—2019年,日本对作为欧盟成员国的中东欧11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由94.84亿美元增长至129.42亿美元,增长率为36.5%。再加上没有成为欧盟成员国的五国,日本对中东欧16国的整体进出口贸易总额由97.51亿美元增长至133.79亿美元,增长率为37.2%。同期,日本对欧盟的进出口贸易总额由1372.7亿美元增长至1712.9亿美元,增长率为24.8%,增长幅度略低于中东欧地区。在企业投资方面,2015—2019年,在欧盟(包括英国)的日系企业数量由6348家增长至7087家,增长率为11.6%。其中,作为欧盟成员国的中东欧11国的日系企业数量由887家增长至1159家,增长率为30.7%;中东欧16国整体的日系企业数量由919家增长至1203家,增长率为30.9%。可见,日本对中东欧地区的贸易额和当地日系企业数量的增长速度,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对欧盟贸易额和在欧盟日系企业数量的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