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五年:成就总结(四)

第四章:“16+1合作”是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平台


本章作者:刘作奎、马骏驰

 

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出访哈萨克斯坦期间,首次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同年10月,习主席在访问印尼期间,提出了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自此,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构成了“一带一路”倡议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该文件明确了“一带一路”倡议的主要内涵和实施方式等,明确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2017年5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29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70多个国际组织的领导人,1500多名来自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代表前来参会。习近平主席在高峰论坛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牢牢坚持共商、共建、共享,让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成为共同努力的目标,将“一带一路”建成和平、繁荣、开放、创新、文明之路。


2017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报告中指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中东欧16国全部被纳入到“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也是“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中唯一一个全部被纳入该框架的区域,凸显了中东欧地区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重要性。自“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以来,积极在中东欧地区布局五通,取得了显著成果,努力将“16+1合作”打造成“一带一路”倡议融入欧洲经济圈的重要“接口”。[1]

 

(一)“16+1合作”成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的政策沟通平台


“16+1合作”框架启动于2012年,要早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2013年),但自2013年开始,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总理峰会(推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互联互通)、2014年的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峰会(打造中欧陆海快线)、2015年的中国苏州峰会(推进匈塞铁路、中欧班列以及欧亚大陆桥建设)、2016年的拉脱维亚里加峰会(通过中欧互联互通平台等渠道对接“16+1合作”和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都将“一带一路”倡议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到总理会晤纲要当中。由此,“16+1合作”已经成为推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合作的中号政策沟通平台。


为了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在欧洲的布局,自2013年开始,国家主席习近平先后到访捷克、塞尔维亚、波兰等国家,宣传“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理念,打造互利共赢项目。2016年3月,习主席的捷克之行是中捷建交67年来中国国家元首首次访捷。访问期间,中国和捷克两国元首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捷克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同年6月,习主席对塞尔维亚和波兰进行国事访问。在访问塞尔维亚和波兰期间,习近平主席与塞尔维亚总统尼科利奇和波兰总统杜达共同宣布将中塞、中波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李克强总理自2013年开始,出席了在布加勒斯特、贝尔格莱德、苏州和里加举行的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与中东欧各国领导人广泛交流意见和看法,达成了一系列广泛的共识。


在高层互访推动政策沟通的同时,“16+1合作”平台还积极打造对话交流的基本机制化保障。2012年,中方在中国外交部设立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协调中方各机构面向中东欧16国的合作,并积极推进与16国主管部门的协作。16国也任命了各自的国家协调员或指定机构与秘书处对接。至2017年10月,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已经举行了10次国家协调员会议。国家协调员会议不仅有利于落实高层领导互访的成果,也能够进一步梳理了各领域合作进展情况,并就下阶段合作方向进行探讨。除了秘书处和国家协调员会议外,各方还联合建立了各领域的协调机制,例如16+1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机制、16+1交通基础设施合作联合会、16+1联合商会执行机构、16+1农业合作促进联合会、16+1物流合作联合会等。以这些平台为基础所形成的农业部长会议、交通部长会议、卫生部长会议、文化部长论坛、首都市长论坛等,均成为中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政策沟通平台。

 

(二)“16+1合作”为推进中欧的互联互通打下良好基础


“16+1合作”推进中欧互联互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的“硬联通”,二是推进相互交流的“软联通”。


在推进“硬联通”方面,“16+1合作”框架过去五年主要做了下列几个方面工作:


1.积极推进新欧亚大陆桥建设。

新亚欧大陆桥是世界上最“年轻”的一条大陆桥,它东起太平洋西岸中国东部沿海港口连云港,西至大西洋东岸荷兰的鹿特丹、比利时的安特卫普等港口,横贯亚欧两大洲中部地带,总长约10900千米:它连接着中国、东亚、中亚、西亚、中东、俄罗斯、东欧、中欧、南欧、西欧等40余国,占世界国家总数的22%;面积3970万平方千米,占世界陆域面积的26.6%;居住人口22亿,占世界人口的36%。新亚欧大陆桥的东端直接与东亚及东南亚诸国相连,并进而与美洲西海岸相通;它的中国段西端,从新疆阿拉山口站换装出境进入中亚,与哈萨克斯坦德鲁日巴站接轨,西行至阿克斗卡站与土西大铁路相接,进而分北,中、南三线接上欧洲铁路网通往欧洲。


新欧亚陆桥建设是一个横跨欧亚大陆的总体规划,连接核心欧洲市场是主要目标,中东欧国家又是沟通欧洲核心市场的重要纽带,基于此,“16+1合作”一直在推进欧亚大陆桥建设上发挥重要作用。在“16+1合作”框架推动下,国内陆续开通了多条通往或者到达中东欧的班列。中欧班列作为新欧亚大陆桥互联互通的主要载体,一直是“一带一路”陆上交通运输的主要载体,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围绕着中欧班列建设,国内出台了一系列举措。


2014年国家发改委和铁路总公司分别牵头在重庆和郑州召开了两次重要的协调会议;2016年10月,发改委在前期广泛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发布了《中欧班列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规划》明确了中欧铁路运输通道、枢纽节点和运输线路的空间布局,统筹利用中欧铁路东中西三条国际联运通道,按照铁路“干支结合、枢纽集散”的班列组织方式,在内陆主要货源地、主要铁路枢纽、沿海重要港口、沿边陆路口岸等地规划设立43个枢纽节点,建设发展43条运行线,并提出完善国际贸易通道、加强物流枢纽设施建设、加大货源整合力度、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完善价格机制、构建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便利化大通关等七大任务,着力优化运输组织及集疏运系统,提高中欧班列运行效率和效益。


2.积极推进中欧陆海快线建设。

中欧陆海快线则是中欧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它是由中国南部沿海城市出发,经过海运线路到地中海至希腊的比雷埃夫斯港(以下简称“比港”)。通过比港,中国货轮可以直接穿过红海、苏伊士运河在比港卸货,经由希腊—马其顿—塞尔维亚—匈牙利铁路直接运送到欧洲腹地。该线路开辟了中国到欧洲距离最短的海运航线,使中国货物抵达欧洲的海运时间缩短了7—11天。2014年12月李克强总理访问塞尔维亚时,与相关各方会商,确定了以上述线路为基础建立中欧陆海快线的规划。


在中欧陆海快线建设中,匈塞铁路建设是关键环节。在2013年贝尔格莱德峰会上,中、匈、塞三方宣布共同建设匈塞铁路,打造中欧海陆联运新支点。匈塞铁路是一个多方合作项目,在我与塞尔维亚段进展相对较好的同时,在匈牙利段却经历了复杂的过程。2015年11月24日,中匈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匈塞铁路项目匈牙利段开发、建设和融资合作的协议》。根据该协议,由中国中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铁国际、中国铁路总公司旗下的铁总国际,与匈牙利国家铁路公司成立的中匈铁路合资公司,将作为匈牙利路段的总承包商。在该合资企业中,中方占85%股份,匈方占15%股份。2016年4月12日,匈牙利会议以123票支持、6票反对以及45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更新布达佩斯—贝尔格莱德铁路匈牙利段的决定。


3.积极推进同欧盟及相关国家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倡议的对接合作

迄今为止,中国积极推进同欧洲国家尤其是中东欧国家的发展倡议相对接。比如匈牙利的“向东开放”政策与“一带一路”倡议对接,波兰和克罗地亚的“三海合作”(波罗的海、黑海、亚得里亚海)倡议与“一带一路”相对接,还有欧盟“多瑙河战略”与“一带一路”倡议相对接的等。在欧洲层面上,中欧双方还积极推进容克投资计划与“一带一路”倡议相对接,建立中欧互联互通平台等一系列举措。这些倡议的对接,密切了双方的务实合作,推进了在互联互通领域的合作共赢。


4.一些具体合作项目纷纷落地

除了匈塞铁路外,其他基建的标志性成果也逐渐成型,塞尔维亚的“泽蒙—博尔察”大桥、黑山南北高速公路、黑山巴尔市至塞尔维亚边境的公路项目等。(具体情况见文末中国对中东欧的投资项目统计)这些项目不仅仅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间的标志性成果,同时也是“一带一路”倡议联通欧亚大陆的计划的一部分,并为中国的货物出口提供了更多的可选方案。

    

在推进中欧互联互通的“软联通”方面,16+1合作也做了大量工作。


在中欧班列软联通方面,在“16+1合作”框架推动下,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正积极推进铁路管理部门、海关、检验检疫通力合作,加强铁路沿线国家的协作,形成中欧班列运行合力,简化流程、提高通过速度,减少运输时间和提高运营效率。具体举措为:(1)加强沿线国家海关国际合作。与中欧班列沿线国家海关建立国际合作机制,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海关合作,扩大海关间监管结果参考互认、商签海关合作协定等,推行中欧“经认证经营者”互认合作,提高通关效率。(2)推进检验检疫一体化。加强沿线国家检验检疫国际合作,推进疫情区域化管理和互认,在中欧班列沿线区域打造无特定动植物疾病绿色通道,在班列沿线检验检疫机构间实施“通报、通检、通放”,实现沿线“出口直放、进口直通”,对符合条件的中欧班列集装箱货物实施免于开箱查验、口岸换证等政策。(3)进一步扩大口岸开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进境肉类、水产品、粮食、水果、种苗、汽车整车、木材等国家指定口岸,对符合国家要求的,优先审批,优先安排验收。


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方面,2014年,中国、匈牙利、塞尔维亚、马其顿等四国签署了《中国、匈牙利、塞尔维亚和马其顿海关通关便利化合作框架协议》,以期简化协调海关手续、降低口岸查验率等。此后,中国和中东欧各国海关也积极加强沟通协调,2017年6月8日,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海关合作论坛在宁波举办。本次论坛是中国海关与中东欧国家海关间的正式合作论坛,对于促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海关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进而提升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具有深远的意义。

 

(三)在“一带一路”框架,中国和中东欧贸易合作进中求稳,投资合作增长较快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在近几年持续改善,双边贸易额持续提升。根据中国商务部的数据,2010年至2016年,中国与中东欧16国进出口贸易额从439亿美元增至587亿美元。[2]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双边贸易额在中欧总贸易额中的比例不断升高。波兰、捷克、匈牙利和斯洛伐克四国与中国的贸易额位居16国前四位,是中国在中东欧的主要贸易伙伴。对这四个国家来讲,中国也是它们在亚洲的最大贸易伙伴。在贸易结构方面,以中匈贸易为例,在转型初期,双边贸易以纺织等轻工业产品为主,例如鞋帽等。而当今,双边贸易结构逐渐转为技术含量更高的机械、电子等产品。此外,中东欧国家肉制品、奶制品、葡萄酒等优质农产品逐渐开始进入中国的市场,并获得消费者的青睐。


中东欧国家开始逐渐关注在中国的产品推介工作,中国也开始积极为其提供机会。例如浙江省宁波市已经自2015年起连续三届举办了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银行则连续多年举办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中小企业对接会;中国驻中东欧各国使馆也都积极主办各类中国—对象国的投资贸易洽谈会等。中国与这些国家间贸易的改善以及双方对推进贸易的较高积极度都将会对双边的贸易产生影响。


2012年至2016年中国和中东欧国家贸易增长率(单位:%[3]

从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贸易增长量来看,大部分国家与中国都经历了较好的贸易增长态势,但增长幅度不够稳定,波动情况在多数国家存在。表明中国和中东欧国家贸易易受外部市场波动影响。贸易合作仍需进中求稳。


2009—2015年中国对中东欧的投资统计[4](单位:万美元)

数据显示,中国在中东欧绝大多数国家投资均出现明显增长,这一点在维谢格拉德四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以及塞尔维亚增长明显。从投资总数看,2015年比2009年也出现较大的增长,增长15.66亿美元,增长率达到79%。增长的核心市场主要集中在市场发展程度较好、与欧盟产业链深度融合的维谢格拉德集团四国,以及投资潜力较大、具有一定地缘优势的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以及塞尔维亚等巴尔干国家。


首先,一些投资项目纷纷落地,丰富了中国和中东欧合作的层次和内容,促进了双方之间的相互了解。目前,中国对中东欧投资主要集中在基建、产能、机械、节能环保产业、旅游和房地产等领域,投资广度和深度比起2012年之前均有很大进展,并购投资和绿地投资均出现较大增长,提升了当地的就业水平,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体投资项目情况见中国对中东欧国家投资项目统计)


其次,包括黑山南北高速、匈塞铁路、塞尔维亚科斯托拉斯电站、波黑斯坦纳里电站项目等带有援助性贷款性质的投资也提升了双方的合作质量。为使与中东欧16国合作提质增效,中国出资100亿美元专项贷款,其中优惠贷款目前已经用完,投资到中东欧各国的基建、水利、高速公路等建设上,显示出明显效果。其中大部分投资集中到巴尔干地区,推进了中国和巴尔干国家友好合作。


再次,优惠贷款项目的增多,提升了中国在中东欧地区的影响力。目前,无论中方还是中东欧国家的投资数据,都不能完整反映中国在中东欧地区的实际影响力。比如,中方的投资统计数据中,未列入援助性投资和优惠贷款投资的数目。


同时,中国中小企业的投资数据也并未完整纳入到统计数据中。这就使得官方统计数据要比中方的实际投资要少很多,中国在中东欧地区的投资影响力某种程度上被低估。比如2015年中国对黑山的投资是统计是700万美元左右,但中国对黑山南北高速的优惠贷款就约8亿美元,是该国建国以来接受的最大的优惠贷款项目。

 

(四)“16+1合作”平台积极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资金保障


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在欧洲的建设,离不开资金支持,在“16+1合作”框架推动下,中国出台各种融资支持举措。


1.出台各种金融支持工具。

(1)100亿美元专项贷款

在2012年4月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华沙会晤上,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了推动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合作的12项举措,其中包括设立100亿美元专项贷款,100亿美元专项贷款中配备一定比例的优惠性质贷款,重点用于双方在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绿色经济等领域的合作项目。中东欧16国可向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信银行提出项目申请。优惠贷款项目部分主要向进出口银行申请,优惠贷款利率为1%—3%,投资的目标国只能是中东欧国家,中国的公司需要参与执行项目,如果中国资助的基建项目比率较高,中国公司一般需要完成整个项目80%—85%的工作。资助的贷款不需要保险费,只要求受资助方提供较低的行政管理费用。中国公司在中东欧的投资项目如果涉及到第三国将得不到此项融资资助。一个项目最大贷款资助额为整个项目的85%,贷款期限为15年,视情况也可延长到20年,需要被贷款国提供主权担保。


(2)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

2012年4月,在17国领导人华沙会晤中,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还正式提出中国政府发起设立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并指定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基金承办单位。2013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出席第二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时,宣布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正式成立。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一期)最终封闭金额4.35亿美元,于2014年年初正式运营。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在卢森堡注册成立,有限合伙人主要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匈牙利进出口银行在内的多家国内外投资机构。基金选聘了在中东欧地区具有长期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声誉的投资管理团队,专职为基金投资提供咨询顾问服务。2014年12月,李克强总理在出席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时,“积极评价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一期),支持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二期)启动”。2015年11月,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中国苏州召开,“启动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二期”被纳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2016年11月5日,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拉脱维亚里加召开,会议发布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里加纲要》明确提出“2017年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二期)完成设立并投入运营”。基金二期计划规模10亿美元,目前运营良好。该基金重点支持中东欧16个国家基础设施、电信、能源、制造、教育及医疗等领域的发展。基金采取各种多元化投资模式,如股权投资,夹层债务或混合金融产品;基金一期单笔投资规模1000万—7000万美元之间。目前,基金投资超过十个重点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合作和“一带一路”倡议贡献了力量。


(3)中国—中东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中东欧基金

2015年11月,中国政府在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倡议,由中国工商银行牵头,探讨以商业化的金融模式支持成员国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在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外合作伙伴的共同努力下,在2016年里加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李克强总理宣布中国—中东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发起设立的中国—中东欧基金规模将达100亿欧元,计划撬动项目信贷资金500亿欧元。 中国—中东欧基金坚持“政府支持、商业运作、市场导向”的原则,目标市场定位中东欧国家,并适当延伸至欧洲及符合中国—中东欧国家利益的其他地区,重点关注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制造、大众消费等行业的投资合作机会。在资金募集方面,波兰、捷克、拉脱维亚等中东欧国家,以及中外资企业、金融机构和各类社会资本均在积极接洽入资。此外,该基金还吸收了来自丝路基金的支持。在投资管理方面,除中国工商银行外,还引入了中国人寿、复星集团、金鹰国际集团等合作伙伴。在项目储备方面,正在积极跟进一批社会影响力大、经济回报良好的投资项目。


(4)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研究基金

在2012年华沙峰会提出的12项举措中,还包括中方每年提供200万元人民币,支持双方研究机构和学者开展学术交流。目前,该基金已经连续滚动了五年,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学术交流。目前,该基金资助了多项课题和多个培训研讨班,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和社会反响。


2. 在中东欧建立各种金融分支机构。目前,中国的金融机构如中国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等分别在中东欧多个国家开设分行或分支机构。其中中国银行已经在匈牙利设立分行,并在捷克、波兰和塞尔维亚设立分支机构,中国工商银行在波兰和捷克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银行在匈牙利开设的分行是在中东欧地区开设的第一家营业性金融机构,为中国企业赴该地区投资提供了较大的金融便利。中国银行(匈牙利)有限公司成立之后,在捷克、波兰等中东欧国家相继成立了分行,为各类进出口商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客户资信调查、船情查询、国家风险咨询、产品走势、政策咨询等。更重要的是,中国银行在2016年4月作为独家全球协调人协助匈牙利在香港发行10亿元人民币点心债。2017年7月26日,中国银行再次协助匈牙利发行首支募集资金明确用于“一带一路”合作的主权熊猫债。


3. 积极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

2015年12月,欧洲复兴和开发银行批准了中国申请加入该行的申请,中国正式成为其一员。中国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有力推动了“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投资计划”对接,为中方与该行在中东欧、地中海东部和南部及中亚等地区进行多种形式的项目投资与合作提供广阔空间。中国成为该行成员后,将履行成员义务,积极参与该行事务,并加强与该行及其他成员在经验分享、联合融资和发展援助等领域的合作。与此同时,欧洲复兴和开发银行还积极参与到“16+1合作”框架中,成为该框架迄今为止为唯一一个组织观察员,积极推动中国和中东欧合作框架下中欧之间的互联互通。

 

(五)“16+1合作”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民心相通


中国和中东欧各国的人文交流丰富多彩,是“16+1合作”和“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一个亮点。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季、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创意产业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舞蹈夏令营、“未来之桥”中国-中东欧青年研修交流营、中国在中东欧国家举办的“欢乐春节”活动等都是推进中东欧国家参与双边合作的重要平台。中东欧国家记者访华团、中东欧国家高级别官员访华团、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级别智库研讨会、中国—中东欧国家政党对话和青年政治家论坛等合作和交流活动也成功举行,成为推进双边民心相通的重要举措。 

5年来,中国在中东欧建立5个中医中心、3所文化中心。中国与8个中东欧国家签署互认高等学位协议,双向留学生总数达近万人。这些具体成就为推进民心相通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六)小结


中东欧全区域国家均被纳入到“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每个国家均发挥各自不同的角色和作用,成为中欧之间推进“一带一路”合作的新亮点和新尝试。在中国和相关各方的有效推动下,“16+1合作”行稳致远,积极投身到“一带一路”建设的事业中来,取得了一系列瞩目的成就。

    

“16+1合作”首先是成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的政策沟通平台,通过该平台,上至最高领导层、中至具体决策机构、下至具体合作领域的协调人和负责任均实现了政策沟通的无缝对接,达成了一些重要战略共识,推进了一系列重要的合作项目和举措,过去五年,“16+1合作”作为一个政策沟通平台一直高效、顺畅运转;其次是“16+1合作”为推进中欧的互联互通打下良好基础,通过该框架,中国完成了在欧洲海上和陆上丝绸之路的基本布局,海上丝绸之路以中欧陆海快线为抓手,陆上丝绸之路以新欧亚大陆桥建设和推进中欧班列有效运营为抓手。此外一系列硬联通项目也纷纷在中东欧地区落地,与之配套的软联通项目也持续推进,形成了层次丰富、效果显著的基建合作。第三是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中国和中东欧贸易合作“进中求稳”,投资合作增长迅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间贸易尽管存在贸易逆差以及增长波动的情况,但近五年来,一直坚持推进“进中求稳”的发展方向,妥善解决双边存在的贸易逆差问题。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支持下,中国对中东欧的投资出现明显增长的态势,成果突出。第四是“16+1合作”框架积极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出台多项金融工具,提供多项资金保障。为了解决金融支持工具进入欧盟市场的限制,“16+1合作”坚持灵活、市场化、务实合作为主攻方向,形成了一系列金融安排,成为“一带一路”倡议下金融合作的新亮点。最后是“16+1合作”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民心相通,形成了一系列民间交流和交往的新举措,丰富了中国和中东欧民间交流的渠道,提升了合作的水平和规模。

 

(未完待续)

[1]《习近平会见波兰总理希德沃》,人民网,2017年5月12日,

http://cpc.people.com.cn/n1/2017/0512/c64094-29271761.html。

[2]详见商务部欧洲司官网统计数据,http://ozs.mofcom.gov.cn/article/zojmgx/date/201702/20170202520524.shtml。

[3]详见商务部欧洲司官网统计数据,http://ozs.mofcom.gov.cn/article/zojmgx/date/201702/20170202520524.shtml。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编:《2015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