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刚:中东欧研究的对象边界和学科属性

从事(中)东欧研究的学者普遍认为,有关(中)东欧的概念及其所指称的对象极其模糊、极具争议,因此在开展相关研究时的首项工作是进行对象界定。在国际学术界,人们乐此不疲地对这一地域的复杂性进行争论,各种衍生概念层出不穷。随着冷战结束,特别是该地域大多数国家加入欧盟和北约后,称谓的多元特征更加显著。与概念模糊和多元相关的是,要完整地列出这一地域的国家名单实非易事,而要将相关研究划定学科门类则更加困难。

在第一个方面,中国学术界长期存在一个相反的现象,即(中)东欧研究的概念(包括边界)是较为确定的,也能列出完整的国家名单。大体来说,以冷战结束划界,中国决策界将这一地域称为东欧和中东欧,学术研究也受此规范。冷战期间,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起,东欧研究在中国是一门显学。这一时期的东欧指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以及民主德国,或称东欧社会主义八国。当时,东欧研究与苏联研究紧绑在一起,苏联东欧苏东成为学术界通用和耳熟能详的词汇。

伴随东欧剧变和转型,中国高层对这一地域的重新认识和评估经历了较长时间,直到1995年才首次改称东欧中东欧。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中国对该区域新的认知构建的肇始。此后到21世纪初,中东欧国家包括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南联盟(塞尔维亚和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等12个国家。2006年黑山与塞尔维亚和平分家后,中东欧地区从12国变成13国。2012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确立后,除前述13国外,中东欧地区还加上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变成了16国。另外,20192月,马其顿正式更名为北马其顿。20194月希腊的加入虽然没有改变该合作机制的中东欧主体属性,但希腊的身份差异引发学术界对由此衍变的“17+1合作研究和(中)东欧研究的关系的广泛讨论。应当说,无论从规范学术研究还是指导外交实践来说,这一对关系都需要得到清晰的阐释。很大程度上说,这一阐释过程意味着中国对该地区认知建构的形成。进一步讲,这是中国学术界摆脱西方语境并从自身视角来描绘和建构对这一地域认知的开端。就第二个方面来讲,有关(中)东欧研究的学科属性如同其概念本身一般模糊和复杂。无论冷战时期的东欧集团,还是后冷战时期的中东欧地区,在中国国际政治学中都不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对象,而是先后大体从属于苏联学和欧洲学(在三级学科中称欧洲政治)。同时,在政治学类下属且与国际政治并列的二级学科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东欧问题只是一个研究方向。而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唯有东欧文学是文学类的二级学科,以及东欧国家史属于历史学类欧洲史二级学科之下的三级学科。所以,理论上讲,所谓独立的(中)东欧学科只存在于文学和历史研究领域。而从区域研究或国际政治角度看,(中)东欧研究仅是欧洲政治和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组成部分。撇开国家教育系统的学科分类不谈,(中)东欧研究本身具有较强的漂移特征。其一,在以民族语言和文化为基石的斯拉夫研究中,这一地域的匈牙利、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以及科索沃地区等很难被纳入。其二,转轨或转型是(中)东欧研究的主要内容,但它只是一个子概念,而非研究的全部。其三,以基督教文明和欧洲一体化发展模式为主线的欧洲研究范式并不能很好地解释(中)东欧地区或国家所具有的斯拉夫属性、社会主义经历以及独特的资本主义模式。可见,(中)东欧研究虽兼具斯拉夫研究、欧洲研究和转轨/转型研究的属性,但并非其中一项的全部或子集。

纵观国际学术界,虽然各国对该地域的称谓及其学科化不尽相同,但是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观察和研究区域则很常见。在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平稳发展以及区域与国别研究方兴未艾之际,亟待进行一场关于(中)东欧及其研究的深刻讨论,形塑该地域的中国认知,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东欧研究。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副研究员)